2021年湖南省及长沙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小结

 监督核查     |      2022-11-24    |      1,513

一、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制定落实情况

自2020年6月到2021年9月,在湖南省发改委和长沙市发改委的指导下,在各主管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共同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长沙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方案》的要求,以湖南省(暨长沙市)可降解塑料产业创新联盟为依托,借助产业联盟的人才技术优势,进行了湖南省及长沙市塑料产业业调研,通过湖南省(暨长沙市)可降解塑料产业创新联盟发布了《湖南省(暨长沙市)塑料产业调查报告及可降解产业调研报告》,基本掌握了全市塑料及可替代、可降解塑料行业的企业总数、分布情况、重点企业及相关产业的情况,为长沙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并为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提供了比较可靠的基础统计数据,协助省发改委完成了国家部委“塑料污染治理”督查工作。

二、禁限塑工作开展情况

1、针对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面急需解决检测标准等基础性问题,湖南省发改委和长沙发改委及时指导湖南省(暨长沙市)可降解塑料产业创新联盟提出了3个地方标准:生物降解塑料及其制品可降解成分快速检测方法;生物降解塑料及其制品通用技术标准;生物降解纸塑复合材料及其制品通用技术标准。该3项地标已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项地方标准立项。目前这三项地方标准的制订,通过湖南省(暨长沙市)可降解塑料产业创新联盟邀请北京专家到湖南,8月份,经过近20天时间对长沙市相关部门、有关企业的调研,掌握长沙市可替代、可降解产业一手资料,成立三个编制小组,有条不紊开展全面工作,预计年内长沙市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可降解塑料产业领域三个关键的、基础性标准,为长沙市乃至湖南可降解塑料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2、根据《长沙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方案》,2021年上半年,长沙市发改委联合长沙生态环境局、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开展了两轮限塑令督查,重点督察了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的禁限塑宣传和执行情况等多项工作(工作详情见如下:3、长沙市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情况)。对长沙市各区采取“禁限塑”工作实行排名制,督促各区积极落实禁限塑政策。

3、长沙市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情况

根据《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商务部公告2020 年第61号,以下简称《报告办法》),《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219号),长沙市于2021年7-9月组织开展了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第一期报告工作,报告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3.1报告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3.1.1加强政策宣传

及时转发《关于在部分场所和领域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通告》等文件,至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商超企业等,鼓励行业协会动员会员企业做好政策宣讲,增强广大市场主体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等。

3.1.2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021年以来先后两次配合市发改委前往农贸市场、商超等企业检查“禁限塑”执行情况,同步进行“禁限塑”政策宣传、报送工作要求、“真假降解袋”知识科普及开展调查了解、听取建议等。

3.1.3积极开展数据收集工作

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及开展调研活动的过程中,督促企业积极填报系统相关数据。将塑料回收和禁限塑执行、回收报告等工作纳入市级“示范商超”、“绿色商场”评价。

3.2、数据情况分析

3.2.1注册主体分布情况

从主体类别看,登录系统注册的市场主体中,商品零售场所16家,占66.67%;环保替代制品及原料供应商8家,占33.33%。

从法律类型看,登录系统注册的法人企业24家,占100%;个体工商经营者0家,占0%。

3.2.2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

本期将16家市场主体报告的有效数据纳入汇总分析范围。其中,商品零售场所16家,电商平台企业0家,外卖企业0家。

数据显示,本期各类市场主体报告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共0.006亿个。其中,一次性塑料购物袋0.005亿个、连卷袋0.001亿个、塑料包装袋(含编织袋)0亿个。

3.2.3塑料废弃物回收

报告期内废塑料回收量21600公斤,增长0.43%。其中,商品零售场所回收21600公斤,占100%。商品零售场所中,商场回收20295公斤,占93.96%;超市回收105公斤,占0.48%;购物中心回收1200公斤,占5.56%;

3.2.4环保替代产品使用

报告期内环保替代产品使用量有一定增长。其中,可降解塑料购物袋0.004亿套,增长197.75%,增幅最大;可循环使用的布袋和提篮100个,增长25.0%;纸袋11500个,增长-12.88%。

4、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体来看,2021年上半年各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切实做好禁塑限塑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方面有了更进一步有认识,禁限塑执行、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工作取得较好的进展。与2020年下半年相比,商品零售场所中,超市一次性塑料购物袋报告数据下降13.02%,环保替代产品使用量出现显著上升,政策效果已逐步显现。

在推进该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

4.1、报告工作推动难。由于报告制度涉及的市场主体多、覆盖领域广,报告组织工作难度大,我市商务执法工作已整体移交至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在推进该项目工作中手段措施不足;电商、外卖平台主要集中在大型平台,本地平台不多,大型平台主体不在本市,难以督促履行义务。

4.2、监督执法协调难。《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通知》均为商务部独立行文下发,我局在督促该项工作实施中,对于多次督促仍不配合的情况,如需进一步督促,需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方可推进,跨部门协调工作程序及手续复杂,实施起来较困难。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文下发报告履行相关通知。

三、塑料可降解、可替代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文件精神及湖南省发改委、长沙市根据塑料污染治理自身的特点,为鼓励和引导长沙市生产企业、终端消费市场生产和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替代可降解产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长沙市发改委委托湖南省(暨长沙市)可降解塑料产业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通过对行业开展公开征集、企业自愿申报方式征集可替代(可降解)原料及制品报备企业。联盟依据相关国家相关政策,组织联盟专家委员会专家对报备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自2020年11月企业报备工作启动以来,经多次组织专家评审,已先后公布四批报备企业名单,共计46家企业(其中生产企业35家,商贸代理企业10家,生产兼商贸代理企业1家)、96种可替代(可降解)原料及制品。

报备企业分布情况

1、可降解原料企业16家,其中省内企业9家,可降解塑料产能约为4.8万吨,省外企业7家,可降解塑料产能约为15万吨。

2、可降解可替代产品企业30家,其中省内企业29家,其中膜袋生产企业10家,可降解膜袋产能约为3万吨,纸制品企业3家,纸制品企业产能约为3.5万吨,铝箔可替代品1家,产能20万吨,可降解餐盒生产企业7家,产能约为1.8万吨,可降解吸管生产企业1家,产能约为1000吨;省外企业1家,餐盒产能大约为1万吨。

近一年半以来,通过长沙市各级政府部门的努力,湖南省(暨长沙市)可降解塑料产业创新联盟全体工作人员的辛苦劳动,长沙市可降解可替代产业链已基本打通,可降解可替代行业情况,无论从原料,还是制品,湖南尤其是长沙市的企业,基本能满足本土市场需求,也出现了像湖南聚仁化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这样的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新材料企业制造企业,湖南聚仁化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PCL生物降解材料,打破国外技术封锁,是全球第四家,国内唯一一家能生产PCL生物降解材料的企业;更出现了像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这样的可替代品行业龙头企业,该公司铝箔保鲜膜生产能力达20万吨,去年(2020年)销售14万多吨,产品性能及质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畅销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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